中粮科技(000930):2024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 5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9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9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座 22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通讯、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江国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3人,代表股份数1,051,491,7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54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人,代表股份数1,035,233,2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5.66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2人,代表股份16,258,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42%。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42人,代表股份16,258,497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874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江国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46,90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74,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54%。 2.选举张鸿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46,88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2%。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5,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01%。 3.选举张德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46,871,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38,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01%。 4.选举郑合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46,87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45,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01%。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46,880,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4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01%。 2.选举张念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46,87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37,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01%。 3.选举汪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46,880,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4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王来春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9,554,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8%;反对 1,621,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弃权3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321,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862%;反对1,621,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弃权3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41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9,736,2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0%;反对 1,362,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弃权3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502,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26%;反对1,362,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772%;弃权3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20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2,564,2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0%;反对 8,628,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6%;弃权2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30,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0900%;反对8,628,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0722%;弃权 2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3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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