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000720):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 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景新先生提名,聘任罗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和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 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 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以账面值不高于 13,5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保理融资 11,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 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4.5%,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 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个人简历 罗鹏,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华能涪江水电公司业务员、专责,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业务专责,华能煤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计划发展部专责、主管、副经理,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部副经理、规划发展与建设部副经理、规划发展与建设部副主任、综合资产管理事业部工程管理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罗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 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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