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301522):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1月-6月)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0:31:04 中财网

原标题:上大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1月-6月)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一至六月
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G12009号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年 01月 0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财务报表附注
1-74





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09号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航上大”)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是中航上大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号——财务报表审
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中航上大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
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中航上大 2024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报告仅供中航上大向相关监管机构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
宜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4年 8月 12日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中航上大”)前身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月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 8月在清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 13053400000059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0万元。其中:栾东海认缴人民币出资 3,000.00万元(持股 37.50%)、栾吉哲认缴人民币出资 500.00万元(持股6.25%)、栾吉光认缴人民币出资 500.00万元(持股 6.25%)、李刚认缴人民币出资500.00万元(持股6.25%)、其他自然人认缴人民币出资3,500.00万元(持股43.75%)。

2010年 5月 23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栾吉哲将持有本公司 5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栾东海;股东栾吉光将持有本公司 5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栾东海;股东李强将持有本公司 4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栾东海;股东徐志明将持有本公司 1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栾东海;股东徐志明将其持有本公司 300.00万股权转让给赵岚;股东屈向军将持有本公司 4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周军;股东李寒松将持有本公司 1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周军;股东吴显奇将持有本公司2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姚新春;股东任媛媛将持有本公司 1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王艳华;股东杨继超将持有本公司 10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王艳华;股东高爱荣将持有本公司 5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王艳华;股东曲阳将持有本公司 5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王艳华;股东钮新霞将持有本公司 6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刘士强;股东秦晓霞将持有本公司 30.00万股权转让给股东刘士强。本次股权转让于 2010年 5月 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 11月 4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万元,由新增股东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6,5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其余 1,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于 2010年 11月 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1年 11月 4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赵岚将其持有本公司3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周军。本次股权转让于 2011年 11月 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 3月 25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李刚将其持有本公司 5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栾东海;股东周军将其持有本公司 150.00万元股权转
让给股东栾东海。本次股权转让于 2015年 4月 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 9月 18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800.00万元,由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林子超等 37位出资人以货币资金出资 39,958.52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9,800.00万元,其余 30,158.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于 2015年 9月 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 2月 26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21.93%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5,000.00万元)全部无偿划转给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于 2016年 3月 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 6月 7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21.93%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 5,000.00万元)全部无偿划转给国投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于 2017年 7月 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5月19日,股东国投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 3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6.579%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1,5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中和上大有限公司;股东李娟、王守业、高圣勇、丁强和郑建英等股东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合计 0.724%股权转让给中和上大有限公司(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 165.00万元);股东林子超将其所持有本公司2.193%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 5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林范有;股东栾吉光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0.768%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 175.00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栾东海;股东姚霆宇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0.439%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 1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姚新春;股东袁建珍将其所持有的 0.219%公司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2,800.00万元中的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赵鹏跃。本次股权转让于 2018年 8月 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 1月 23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万元,其中: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持股 5.859%),桐乡特盖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00.00万元(持股 2.344%),上海南创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00.00万元(持股 1.563%),赣州茂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00.00万元(持股 1.172%)。以上 4位出资人以货币出资 17,64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800.00万元,其余 14,840.00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本次变更已于 2019年 1月 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 3月 13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290.00万元,其中:股东中和上大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05.00万元(持股 10.29%),股东姚新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00.00万元(持股 3.94%),股东叶柒平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1.25%),股东夏磊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 1.08%),股东左家荣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持股 0.43%),股东余良兵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0万元(持股 0.25%),股东程刚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李诚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0万元(持股 0.25%),嘉兴上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持股 0.36%),许仁良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持股 0.36%),李爱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00万元(持股 0.09%)等 11位出资人以货币出资 15,8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290.00万元,其余 13,5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于 2020年 4月 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 3月 13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刘茂哲将其持有本公司 0.359%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1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中和上大有限公司。本次变更于 2020年 4月 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 7月 31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赣州茂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1.08%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3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赣州康德尚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林范有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3.41%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9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沈领姐;股东冈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0.36%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1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张瑄;股东李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0.14%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4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范迪安。本次股权转让于 2020年 8月 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 12月,公司申请设立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约定以基准日 2020年 4月 30日的净资产折股,共计折合股本27,890.00万股,净资产与股本的差异计入资本公积,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022年 7月 17日,根据遗产继承声明书,股东范迪安所持有本公司 0.14%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40.00万元)全部由其女儿(即: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李晓华继承。

2023年 3月 28日,根据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郭书霞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1.79%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500.00万元)中的 0.18%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50.00万元)转让给股东栾东海,0.18%股权(即为
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50.00万元)转让给股东周军,1.43%股权(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27,890.00万元中的 400.00万元)转让给股东姚新春。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股本为 27,8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栾东海;注册地: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大道 16号。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航空、航天、核电、船舶、兵器、石化、高铁、电力及高端装备制造业所需的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精密合金、高强钢、特种不锈钢、工模具钢及特种合金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废旧合金的回收、分类、清洗、纯净化再生、销售;特种合金再生利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栾东海。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 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 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七)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当期事项和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将 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 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划分为组合一,将其他银行及财务公司划分为组合二。

对于组合一: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应收款项融资”、组合二: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应收票据”。


对于上述中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不终止确认,不予出表。对已背书未到期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已贴现未到期列报至短期借款。

应收票据信用损失准备: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对组合二信用等级较低银行承兑汇票按 1%计提比例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按照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按照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中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八)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周转材料。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已签订销售合同的按合同售价、无合同售价按 6个月内同类合同售价、无同类合同售价按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九) 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十)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一)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二)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20-405
年限平均法5-155
年限平均法55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55
年限平均法55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四)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五)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50年平均年限法
10年平均年限法
10年平均年限法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 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八)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生产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客户,客户验收后在签收凭据上签字即取得产品的控制权,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后的签收凭据时确认收入。


(二十一)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
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四)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六)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七)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七)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二十)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七)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七)金融工具”。


(二十五)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十六) 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本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七)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财政部于 2023年 10月 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
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年 8月 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年 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计税依据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计税依据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二) 税收优惠
本公司 2022年 11月 7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13000348),减免有效期三年,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本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2024.6.30
26,228.00
137,120,675.91
128,884,408.70
266,031,312.61

(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024.6.30
279,803,295.39
102,758,839.18
382,562,134.57
9,827,394.11
372,734,740.46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2024.6.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
382,562,134.57100.009,827,394.112.57372,734,740.46405,439,824.85100.0019,049,588.104.70
         
279,803,295.3973.142,798,032.951.00277,005,262.44224,670,723.3755.412,246,707.231.00
102,758,839.1826.867,029,361.166.8495,729,478.02180,769,101.4844.5916,802,880.879.30
382,562,134.57100.009,827,394.112.57372,734,740.46405,439,824.85100.0019,049,588.104.70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2023.12.31本期变动金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2,246,707.23551,325.72   
16,802,880.87 9,773,519.71  
19,049,588.10551,325.729,773,519.71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三)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2024.6.30
487,262,931.88
40,515,252.89
3,171,974.54
 
7,975.02
 
530,958,134.33
29,372,644.26
501,585,490.07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2024.6.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计提比例 金额 (%)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
530,958,134.33100.0029,372,644.265.53501,585,490.07359,521,708.38100.0018,600,855.205.17
         
530,958,134.33100.0029,372,644.265.53501,585,490.07359,521,708.38100.0018,600,855.205.17
530,958,134.33100.0029,372,644.265.53501,585,490.07359,521,708.38100.0018,600,855.205.17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87,262,931.8824,363,146.59
40,515,252.894,051,525.29
3,171,974.54951,592.36
  
7,975.026,380.02
  
530,958,134.3329,372,644.26

3、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23.12.31本期变动金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18,600,855.2010,771,789.06   
18,600,855.2010,771,789.06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合同资 产期末 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55,337,167.22 55,337,167.2210.42
42,727,207.61 42,727,207.618.05
26,762,683.98 26,762,683.985.04
25,419,504.98 25,419,504.984.79
23,403,893.39 23,403,893.394.41
173,650,457.18 173,650,457.1832.71

(四)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2024.6.30
222,158,670.64
 
222,158,670.64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二〇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2023.12.31本期新增本期终止确认其他变动2024.6.30
158,515,324.36633,360,633.32569,717,287.04 222,158,670.64
158,515,324.36633,360,633.32569,717,287.04 222,158,670.64

(五)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24.6.30  
金额比例(%)金额
9,234,301.30100.006,455,944.77
   
   
   
9,234,301.30100.006,455,944.77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