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0:36:03 中财网
原标题:精研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定于 2024年 10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10月 11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11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11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01选举王明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逸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邬均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马黎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周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永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普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游明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建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特别提示
提案2.00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票。

上述提案4.00表决通过是以提案3.00表决结果生效为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0519—69890860)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2024年9月29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
联系人:王涛、刘露
电话:0519—69890866
传真:0519—698908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20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提案进行投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外 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4)人   
1.01选举王明喜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逸超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邬均文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马黎达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周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永宝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普查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 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游明东先生为第四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建伟先生为第四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原件)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非累积投票提案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累积投票提案指示,以在投票框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准。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5、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二: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如有) 


股东签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709
2. 投票简称:精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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