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301292):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张生安先生的辞职报告, 张生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 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张生安先生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山东海科新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生安先生的辞 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的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 张生安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7日至第二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生安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26.9550万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0.12%;东营市谛达 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3.1195万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69%;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 份。张生安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同时,严格遵守其在(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 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等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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