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00746):江苏索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索普天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索普天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天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索普天辰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力和义务,并存续经营;索普天辰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注销登记。 ●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 索普天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索普天辰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实现公司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董事会拟吸收合并索普天辰。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举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且不得仓储);碳回收的技术研发;干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 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索普天辰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索普天辰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力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存续经营,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索普天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 (二)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并的目的是为实现公司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索普天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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