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603595):东尼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88号 A幢 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沈新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翁鑫怡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旭华、陈泉强、戴兴根、丁勇、李峰、李艳军、吴红星、许国帅及财务负责人杨云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沈晓宇、吴月娟、吴旭华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罗正英、邹荣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利群、姚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礼镜、杨玉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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