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600422):昆药集团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2013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54,1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9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6.69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15,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84,699,976.69元,已于 2013年 7月 1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 530018854360511005197。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上市推介费、股权登记费以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769,954.18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0,930,022.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中审亚太验[2013]020006号《验资报告》。 二、 2013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3年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对 2013年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于 2013年 8月 5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公司聘请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担任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海证券承继。为了继续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三、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4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051号《昆药集团关于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益)34,070,472.08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该事项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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