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景兴混合A (005039): 关于旗下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柜台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
A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份 额在直销柜台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柜台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直销柜台。本次优惠活动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活动期限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渠道开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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