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1:36:10 中财网
原标题:川网传媒: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川网传媒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国星联系电话:028-8615 0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亮联系电话:028-8615 00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 川网传媒部分募投项目投 入金额较低,部分募投项 目尚未投入资金,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 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 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 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该项目。提请公司关注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 论证。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施
股份限售承诺不适用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 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 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 项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2024年 4月 29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 证监局”)《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相 关内容如下:“经查,你公司在金通灵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 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 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 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7 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以及《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0 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 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70号)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 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6个月的监管措 施,暂停期间自 2024年 4月 28日至 10月 27日。” 2024年 5月 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 〔2024〕13号),对华西证券给予六个月不 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 文件的处分。在 2024年 5月 14日至 2024 年 11月 13日期间,不接受其向深交所提交 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对华西证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华西证券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加强 管理,健全和完善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 持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华西证券将深 入贯彻落实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建设一流投资银行等要求,切实 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不断提 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川网传媒部分募投 项目投入金额较低,部分募投项目尚未投入 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 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 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 施该项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国星 陈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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