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87316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4-076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60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9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情况,拟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609,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钟海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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