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9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七 次会议,会议应到 4人,实到 4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该议案以及相应材料,认为:本次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本次延期有助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解决同业竞 争承诺的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2024年 9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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