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东莞控股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21日 23:05:49 中财网
原标题:东莞控股:东莞控股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股本总额1,039,516,9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共计155,927,548.8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致,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具体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9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9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75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8*****122福民发展有限公司
308*****901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18日至登记日
2024年9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8楼本公司投资证券

咨询联系人:林永森
咨询电话:0769-88999292
传真电话:0769-8899929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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