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601088):中国神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一、会议通知………………………………………………………………………………1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2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13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17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21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4-03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和厅(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 至2024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6.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符合本公司章程、上市地监管规则(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等的要求。 7. H股股东请查询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H股相关公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H股股东请查询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H股相关公告。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公司,回执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六、 其他事项 (一) 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三) 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 (四) 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58131088 传真:(010)581318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 备查文件: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4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回执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出席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大会主席时,可不填)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如委托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拟委派代表的姓名。如委托大会主席,则可以不填写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签名。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均适用累积投票制。在每一个议案中,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分散地行使表决权,对每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投给与其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对某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投给其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某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分别投给其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部分表决权。 例如:就议案2,投票人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数为代表股份数与应选人数(3人)的乘积。如代表股份数为100股,其最大有效表决权数=代表股份数100×3=300。投票人可将300票平均投给3位候选人,集中投给1人,或分散投给数人。投票人应在候选人后的方框内填写投票数。为方便填写,投票人也可在候选人后的方框内划“√”,1个“√”代表投给与其所代表股份数额相同的表决权票数,2个“√”代表投给其所代表股份数额两倍的表决权票数;所划“√”的数量最多不得超过应选人数。议案1、3的投票方法与议案2相同。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当所获票数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过半数时,该表决项方为通过。 3.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载决议案外,委托人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4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该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A座1003室,邮政编码100011,传真(010)5813181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方为有效。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本人(本公司)拟出席(亲身或委派代表)于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和厅举行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此通知。
1.股东中文姓名或法人股东公司全称请用正楷字体填写;股东名称须与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的名称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请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或之前以送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A座1003室,邮政编码100011,传真(010)5813181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开始 议程: (一)说明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二)股东审议议案,针对议案提问 (三)宣布出席股东表决权数,提议计票人、监票人, 解释投票程序,股东投票 (四)计票人计票 (五)宣读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吕志韧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康凤伟、李新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如无不妥,请通过本议案: 选举吕志韧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康凤伟、李 新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附件: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吕志韧简历 吕志韧,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 高级工程师。吕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1987年 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5 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EMBA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吕先生自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2021年12月至 2024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本 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18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2月至2021年 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9年2月至 2021年12月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 经理。自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09年 11月至2017年3月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战略 规划部总经理。自2004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战略规 划部总经理。 此前,吕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综合 处副处长,计划部年度计划处副处长、处长,计划部副经理 等职务。 康凤伟简历 康凤伟,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 正高级工程师。康先生长期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管理工作,他 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铁道车辆专业, 2004年取得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硕士 学位,2023年取得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 康先生自2023年5月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工程师。自2022 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自 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任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9年11月至2021年3 月任神华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2015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本公司铁路货车运输 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执行董事、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此前,康先生曾任西安铁路局西安客车车辆段党委副书 记、段长,西安铁路局陕西国铁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副书 记、总经理,西安铁路局辅业中心主任、多种经营管理处处 长,西安铁路局车辆处处长、国家铁路局西安监管局副局长 等职务。 李新华简历 李新华,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 正高级工程师。李先生长期从事煤炭企业管理工作,他于 1994年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矿山建设系矿井建设专业,2017 年取得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岩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李先生自2023年3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煤炭与运 输产业管理部主任。自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国能神 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11月 至2020年12月任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包 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党委书记、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神华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此前,李先生曾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麦垛 山煤矿筹建处处长,白芨沟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金能煤 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等职务。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袁国强、陈汉文、王虹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超过法定期 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三位候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 所无异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如无不妥,请通过本议案: 选举袁国强、陈汉文、王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超过法定期限),自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附件: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袁国强简历 袁国强,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资深大律师, 香港大紫荆勋贤、太平绅士。袁博士于1997年获香港城市大 学法学硕士学位,于2018年和2021年分别获香港树仁大学和 香港城市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袁博士具有丰富的法律经 验。 袁博士自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袁博士现为TempleChambers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 师,还兼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 员会委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席主席、香港调解资历评审 协会有限公司理事会主席。 袁博士曾担任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2023)、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2012-2018)、 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6-2012)、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 (2009-2018)、大律师工会主席(2007-2009)、廉政公署 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非官方委员(2009-2012),强积金管理 局非执行董事(2010-2012),以及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 委员(2018-2024)等职务。 陈汉文简历 陈汉文,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陈博士于1997 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陈博 士在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 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陈博士自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陈博士是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名誉院长、教 授,兼任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陈博士是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此前,陈博士曾任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惠园特聘教授、国际商学院一级教 授、国际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及会计系主任、 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虹简历 王虹,男,195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 士生导师,研究员。王先生拥有丰富的央企战略规划、投资 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企业管理经验。他分别于1982年获 中国矿业大学机械设计专业学士,2009年获美国莱特州立大 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14年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上市 公司董事履职培训。王先生是我国煤矿掘进领域著名专家, 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特、一等奖10余项, 获孙越崎能源大奖、全国杰出工程师奖等。 王先生目前担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一级首席 科学家,中国煤炭学会党委副书记、常务理事。 此前,王先生曾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院 长,煤矿采掘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等职务。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提名唐超雄、袁锐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如无不妥,请通过本议案: 选举唐超雄、袁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监事会 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附件: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唐超雄简历 唐超雄,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 高级会计师。唐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他于1991 年毕业于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财务与会计专业。 唐先生自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21 年6月起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4 年8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自2023年4月起至2024年8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 司审计部主任。自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任国家能源集 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自2016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 委员,自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自2010 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原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组成员。自2006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原国电财务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此前,唐先生曾任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会计 处副处长、稽核处副处长,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产 权部财会处处长等职务。 袁锐简历 袁锐,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讲 师(高校)。袁先生熟悉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煤炭销 售和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他于2006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 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后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 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袁先生自2023年3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财务资本部 副主任。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资本运 营部副主任。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 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 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国家能源集团金融产业运营管理中心 主任助理、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此前,袁先生曾任神华销售集团华东能源公司副总经理, 神华销售集团华东能源公司浙江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等 职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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