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中毅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现有授信额度 7,000万元即将到期,现赤峰瑞阳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拟继续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7,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年,公司已提供信用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除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外,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南洋商业银行累计发生关联借款 3笔,累计金额 4,100万元。 ? 该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能否最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赤峰瑞阳在南洋商业银行现有授信额度 7,000万元,授信有效期至2024年 11月 6日,公司已提供信用担保。 因上述授信期限即将到期,现赤峰瑞阳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拟继续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年,公司已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借款年利率等条款以南洋商业银行最终批复以及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2024年 9月 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之前,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南洋商业银行累计发生关联借款 3笔,累计金额 4,100万元。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达到 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公司已按《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达证券作为控股股东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南洋商业银行为中国信达间接控制的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南洋商业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941650XP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成立日期:2007年 12月 14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98号 13层至 20层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年,南洋商业银行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南洋商业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向关联方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7,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年,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地确定本次借款的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赤峰瑞阳拟继续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7,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年,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公司已提供信用担保。最终借款年利率及授信条款,以授信批复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后,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无新增关联交易的安排。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 3人,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2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