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002246):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西安硝化棉生产线的议案》。 公司对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分公司”)硝化棉生产线(以下简称“西安硝化棉生产线”)实施停产。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西安硝化棉生产线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详细内容登载于 2023年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与股东方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惠安”、甲方)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和西安惠安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终止关联交易协议涉及金额合计44.78万元/年(含增值税),不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安惠安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蒲加顺是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研究院集团”)董事长、赵斌是北化研究院集团总会计师,公司董事朱立勋是北化研究院集团副总经理、西安惠安董事长,公司董事刘天新是北化研究院集团副总经理、泸州北方董事长,公司董事尉伟华,职工董事王乃华因其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管理,可能会影响其独立判断,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关联关系,因此上述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此次终止关联交易协议涉及金额合计44.78万元/年(含增值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细内容登载于 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2022年3月15日在西安市鄠邑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后续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于2024年9月30日终止。 生效条款: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后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根据上市规则及甲、乙双方各自管理规定,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履行甲方内部审批程序通过,同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西安硝化棉生产线关停及资产处置后,将不再需要股东方西安惠安提供土地租赁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终止,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2024年公司与西安惠安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 191.97万元。 八、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西安分公司硝化棉生产线已关停及处置相关资产,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和西安惠安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和西安惠安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化股份与西安惠安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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