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60025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24-8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 2024年 3月 8日和 2024年 3月 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 2024年3月 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18)。 (二)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和 2024年 6月 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主要对回购资金区间以及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回购资金区间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39)。 (三)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4年 6月 2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3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3元/股(含)。 (四)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调整。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回购股份总数的 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 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79)。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拟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 4月 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 4月 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 (二)截至 2024年 9月 27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2,928,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6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2元/股、最低价为 1.88元/股,回购均价为 2.27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110,02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3月 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 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 2:公司拟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中恒集团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若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2/3,即 81,952,291股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待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81,952,291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22,928,43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恒集团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 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中的 81,952,291股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40,976,146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及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相应股份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同时,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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