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688621):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股。 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7,8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70,618,507.55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 467,181,492.45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6月 16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47,402,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490,398,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6月 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30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次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因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已将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分别开立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此,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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