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3001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青松股份 股票代码: 3001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茗园Y1栋03-2店铺 通讯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茗园Y1栋03-2店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0000%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以内(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9982%(若减持计划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自2024年8月2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7,333,5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年5月29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622,5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06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6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23,793,500股,减持比例为4.606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829,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如按上市公司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18,007,500 股后的总股本 498,573,386 股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1806%)。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具体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未发生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许劳旺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许劳旺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许劳旺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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