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8:21:2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5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4年 10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副董事长李养民,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选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行(德勤香港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国内、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年度审计费用 1045万元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84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 205万元人民币。将本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MTN,注册金额不超过 200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两年,发行方式可分次发行,并就上述 MTN注册发行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处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期数、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待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对外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东航融入永续债务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永续债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期限 3+N,利率为 2024年上半年 AAA类央企在公开市场发行永续债的最低票面价格和协议签署日中债中短期收益率(AAA)+10BP的孰低值。具体实施授权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负责。

待公司签署具体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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