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68859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5,505,600.00股,发行价格为 10.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275,0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149,362.9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91号)。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92,705,083.15元,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 22,216,540.91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 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 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年。 截至 2022年 10月 27日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84,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50,758.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 2022年 10月 10日将人民币 476,559,242.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962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 168,457,008.88元,补充流动资金 132,220,358.8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258,075.9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 488,275,0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149,362.92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92,705,083.15元。节余 22,216,540.91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 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于 2020年 12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1)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0年 12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125,818.5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 21,953,740.4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10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27,396.69元置换已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23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0年 12月 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 11月 2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 2022年 6月 27日止,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保险业 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和“银行业 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2,215.3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2022年度实施了募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工作。截至2022年 12月 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账户余额中节余募集资金22,216,540.91元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 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4,000,000.00元,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个月有效。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 3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 3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 3,676,286.96元,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2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个月有效。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 1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 1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 491,246.54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92,705,083.15元,募投项目资金节余转出 22,216,540.91元,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6.258.075.93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7.1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 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具体情况如下:
2、前次募集资金期后支付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自 2024年 9月 1日至2024年 9月 24日止,累计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为 37,988,781.25元。截止 2024年9月 24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为 338,666,148.97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71.3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为研发类项目,其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止,“分布式 paas平台项目”处在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公司整体经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情况不适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分布式 paas平台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暂不适用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比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312号)。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9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根据公司 2021年 6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注 2:根据公司 2023年 10月 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 “分布式 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附表 2-1 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计算为:根据公司《银行业 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预计效益。 注 3: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附表 2-2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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