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000534):万泽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21:50:56 中财网
原标题: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392%。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0月 10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 12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 12月 22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 1月 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三)2021年 1月 11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年 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

(四)2021年 2月 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年 3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65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08.60万份,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17.80万股;首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年3月 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年 3月 11日。

(六)2021年 6月 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2021年 10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1年 8月 2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 11月 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34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80.00万份,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5.00万股;预留授予的股权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 11月 15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年 11月 17日。

(九)2022年 4月 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并认为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十)2022年 4月 27日,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十一)2022年 9月 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2年 11月 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十三)2023年 2月 17日,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3年 2月 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四)2023年 9月 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2024年 2月 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六)2024年 2月 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同意对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十七)2024年 5月 27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十八)2024年 8月 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九)2024年 8月 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已离职激励对象在第三个等待期内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按获授权益总量的 30%行权/解除限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年 11月 15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年 11月 16日;截至目前,(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 号《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限为 2021年至 2023年,第二个考核期 为 2022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25.44%; (2)以 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非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25.44%。根据公司《2022年年 度报告》,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79,384.30万元,比 2020年营业收入增 长 43.67%,满足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 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1)除 2名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的人员,其余 25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 对象。 考核等级 达标 不达标 个人标准系数 1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股票期权当年度的行 权资格/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行权 数量=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当年实际 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当年度激励 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名获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 2022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均达 标,满足行权条件。 (2)12名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022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均达标,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考核等级达标不达标
  个人标准系数10
     
注:以上扣非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三、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4年 10月 10日。

2、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392%。

3、本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数量:

姓名职务已获得的股权 激励股份数量 (万股)已解除限售 的数量 (万股)本期可解除限 售的股份数量 (万股)继续锁定的 数量(万 股)
蔡勇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01.501.502.0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11人)61.6018.4818.4824.64 
合计66.6019.9819.9826.64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29人调整至 1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20.00万份调整为 708.8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5.00万股调整为 319.00万股,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做调整。

2、因公司董事会在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0.2万份,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2万股,故本次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65人,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08.60万份,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17.80万股。

3、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以公司总股本 494,96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1年 8月 27日。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为 13.64元/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调整为 14.0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调整为 6.99元/股。

4、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 2022年 4月 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因 1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33.5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64人调整至 151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08.60万份调整为 675.10万份;因 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58人调整至 5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7.80万股调整为 309.30万股。

5、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00,62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2年 8月 29日。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为 13.59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为 13.98元/股。

6、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0.5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8人调整至 27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0.00万份调整为 79.50万份;因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8.4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3人调整至12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00万股调整为 66.60万股。

7、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09,037,3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派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3年 8月 29日。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为 13.54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为 13.93元/股。

8、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8.10万份及在第二个等待期内离职的 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23.1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 31.2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51人调整至 13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75.10万份调整为 642.10万份;在第二个限售期内离职的 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15.5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55人调整至 5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9.30万股调整为287.10万股。

9、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5,296,157股后的 475,027,8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派现金红利 1.20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4年 8月 27日。根据《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为 13.42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为13.81元/股。

1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92.63万份及在第三个等待期内离职的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3.2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 195.83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38人调整至13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42.10万份调整为 634.10万份;在第三个限售期内离职的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0.8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51人调整至 4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7.10万股调整为 285.00万股。

1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23.85万份及在第二个等待期内离职的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0.7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 24.55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7人调整至25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9.50万份调整为 78.50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 (减少为-)数量(股)
10,955,0752.15%-199,80010,755,275
9,623,9001.89%-199,8009,424,100
499,368,92197.85%199,800499,568,721
510,323,996100.00%-510,323,996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份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情况。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021年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回购价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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