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2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已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8.6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 2月 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9,1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9,264,862股的比例为 0.08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4.14元/股,最低价为 83.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43,016.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67,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2,280,590股的比例为 0.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6.48元/股,最低价为 44.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201,883.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2月 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2024年 2月 6日,公司完成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0.60万股的授予登记。公司董事苏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 0.6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2024年 7月 5日至 2024年 7月 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FENG CHEN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2,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 8日、2024年 7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龙迅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上述增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FENG CHEN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直接联系,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2,341,959股于2024年2月2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3、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9,264,862股增加至102,280,5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 867,474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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