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慧嘉债券A (016651): 汇丰晋信慧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A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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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05: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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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汇丰晋信慧嘉债券A : 汇丰晋信慧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A类份额
汇丰晋信慧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0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慧嘉债券 | 基金代码 | 016651 |
基金简称A | 汇丰晋信慧嘉债券A | 基金代码A | 016651 |
基金管理人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3年01月17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
吴刘 | 2024-09-28 | 2014-11-03 | |
刘洋 | 2024-09-28 | 2017-07-03 |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汇丰晋信慧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在严格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主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
| 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80%,投资于股票、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
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主要投资策略 |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
究和预测,根据精选的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调整基金资
产在债券、股票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
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
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三)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
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四)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
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
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在信用衍生品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信用风险敞口为主
要目的。
(五)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等权
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
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优先把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
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100%)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3年1月17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申购费(前
收费) | M<100万 | 0.80% | |
| 100万≤M<500万 | 0.50% | |
| 500万≤M<1000万 | 0.30% | |
| M≥1000万 | 1000.00元/笔 | |
赎回费 | N<7天 | 1.50% | |
| 7天≤N<30天 | 0.025% | |
| N≥30天 | 0.00% |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管理费 | 0.60%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托管费 | 0.15% | 基金托管人 |
审计费用 | 30,000.00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露
费 | 120,000.00 | 规定披露报刊 |
其他费用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
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 相关服务机构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年金额,由基金整体承担,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自动终止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详见《汇丰晋信慧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二十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客服电话[021-20376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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