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688251):井松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6:10:37 中财网
原标题: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股情况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2609%减少至6.2144%,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收到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来的书面通知函,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名称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慧成街3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8日   
权益变动 明细权益变动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股份种类
 大宗交易2024/9/11-2024/10/8900,0001.0464%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900,0001.0464%/
注:1、“减持比例”是以减持时点对应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4、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中小企业发 展基金合计持有股份6,244,8407.26095,344,8406.21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6,244,8407.26095,344,8406.2144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权益变动计划公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4、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5、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减持结果的公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6、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权益变动计划公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7、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8、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权益变动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10、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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