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星期五)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 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10月 23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58号航空科技大厦 10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爽、温馨 联系电话:193998352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58号航空科技大厦 10层 邮政编码:10002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68”,投票简称为“佳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 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投票人在表决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表决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签名的表决票无效。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人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以委托人股权登记日实际持有的股份数为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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