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 9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4年2月19日至10月8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已达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2024年8月19日至9月13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未来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5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2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在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连续 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时,公司董事会将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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