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001228):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泰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 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年 4月 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3,830.90万元(含利息收入),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已于 2023年5月 24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 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测算,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3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 268.00万元,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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