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6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0日和 2023年 10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4)。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 10月 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2024年 10月 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3,762,9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49%(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94,432,300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6.02元/股,最低价为 13.62元/股,回购均价 15.21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09,383,478.7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2024年 5月 13日,方建华配偶张金苏因操作疏忽,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2,9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日披露的《关于高管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自首次公告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817,5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3、在 2023年 10月 9日至 2024年 10月 8日期间,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累计转股股数为 1,9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94,432,30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762,962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 6,817,500股已通过非交易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