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创数据(300857):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88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 3月22日、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 额度期限为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授 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安徽协创就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2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最高不 超过18,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安徽协创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 徽协创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542523 (三)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四)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耀华创建大厦 1座 12层 1209号房 (五)法定代表人:耿康铭 (六)注册资本:24,525.5146万元 (七)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8日 (八)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用电器 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动售货机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直饮水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一)安徽协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债务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6.主债权本金:20,000万元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二)安徽协创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主债权本金:18,000万元 7.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的各项借款、 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77,5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协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二)安徽协创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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