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德圣)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南极光 股票代码: 30094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49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492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极光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起至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5121%变为4.9999%。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及披露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南极光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南极光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4,540,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121%,为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1,132,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23,290,778股减少至222,644,372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89%。 (2)近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南极光股票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南极光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遗漏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遗漏披露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其他信息的情形。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南极光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吴少钦 2024年10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吴少钦 2024年10月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