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68855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4-026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津东路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辉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开展预警雷达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恩华、罗俊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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