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青达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9:40:56 中财网
原标题:青达环保:青达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8日送达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孙邦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我们逐项审议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分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情形。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规划能够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可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事项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高效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或回避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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