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9:46:23 中财网
原标题:青达环保: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58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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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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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361Z0588号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青达环保公司为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青达环保公司申请发行证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青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青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青达环保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青达环保公司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588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李建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心怡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宜省


2024年 10月 9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3号文批复,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5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9.1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983.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35.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13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胶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胶州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行胶州胶北支行”)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7月1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00.3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0.39万元;(2)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180.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611.8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56.42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专户2024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1,111.8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号初始存放金 额截止日余 额
37101997706051007888-777713,679.200.01
691300788013886678883,844.001,111.83
20600066242059999999992,512.43
 20,035.631,111.84
说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户已于2023年8月23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180.21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其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满足生产产能增长、产品研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路3号”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纬四十五路南、王庸路西侧”,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为14,180.21万元,与募集后承诺的投资总额20,035.63万元相差5,855.42万元,主要系项目进度尚未完成投资,以及项目结余等原因。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为500.39万元,符合条件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500.39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500.39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44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2日起至2025年8月1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5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 称收益类 型金额(万 元)起始日期年化收益率截至 报告 期末 是否 赎回期限
本金保 障型收 益凭证保本浮 动收益2,500.002024.08.14-2024.11.121.85%-2.65%90天
本金保 障型收 益凭证保本浮 动收益3,000.002024.08.14-2025.02.111.90%-2.70%181天
5,500.00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6,611.84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56.42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尚未完成投资,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截至2024年9月30日,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承诺收益为625.03万元,累计实现效益0.0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市场开拓的影响,相关项目正在投标中,尚未产生直接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已公开披露信息有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35.6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180.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4,749.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2年:2,462.66       
  2023年:2,452.13       
  2024年1-9月:4,516.0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以使用 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金 额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底渣处理系统产 品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底渣处理系统 产品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13,679.2013,679.208,865.8113,679.2013,679.208,865.814,813.392025年7月
2蓄热器产品生产 线建设项目蓄热器产品生 产线建设项目3,844.003,844.002,800.573,844.003,844.002,800.571,043.432023年7月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2,512.432,513.8315,000.002,512.432,513.83-1.40
合计32,523.2020,035.6314,180.2132,523.2020,035.6314,180.215,855.42
说明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5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9.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35.63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32,523.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15,000.00万元调整至
2,512.43万元。

说明2: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3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2024年7
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年7月”,详见第二部分(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应为2023年7月。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承诺效 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9月  
1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 设项目-625.03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说明1:“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尚未开始计算效益情况。

说明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第三部分(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说明3:“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订单正在积极履行中,尚未实现效益,详见第三部分(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其累计承诺效益计算期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计算方式与可研报告相同。

说明4: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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