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603060):国检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8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连滨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9人,出席 9人; 3. 董事会秘书宋开森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和议案 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议案 1和议案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王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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