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8313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58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10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赵晓光、王光强、魏文筠、程世红因其他事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转型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积极围绕主业相关行业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和业务发展新方向,进行了深入调研,现拟以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和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主体,在新疆投资建设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分两期投入建设。一期拟投入资金约7,500万元,用于建设年处理5万吨油基岩屑处置生产线,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土地、规划设计,修建厂房、办公场地、员工宿舍,购置生产设备、服务及人工成本等;二期拟投入资金约3,500万元,建设第二条年处理5万吨油基岩屑处置生产线。 公司将根据项目一期的建设、生产情况,结合市场情况,确定二期投资建设的具体时间、资金体量、进度安排等。 董事会要求公司在控制风险和合规前提下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审批和签署项目相关的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4年10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 议案,同意为3票。 2024年10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 案,同意为3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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