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002349):出售参股子公司剩余股权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华制药”或“公司”)拟出售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利药业”或“交易标的”)18.6%股份,出售方式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金额约4,800万元。交易完成后,精华制药将不再持有金丝利药业股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标的情况 名 称: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2503206565 法定代表人:李云华 地 址: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茶泉路18号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15947.5867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食品、日用化学品的销售;二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药品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丝利药业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情况: 王锋,中国国籍,男,1982年11月生,汉族,江苏海门人,大学本科学历,EMBA学位,民革党员。2004年3月参加工作,曾在北京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任江苏省地区代表、地区主管、省区经理,在医药行业连续从业超过20年,主要从事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的营销和企业管理工作。现任江苏苏欣医药有限公司和江苏启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锋持有江苏启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7.7%股权,启伦医药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中西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研发、代理、推广及相关增值服务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型企业,公司立足于长三角地区,服务于全国市场,已覆盖了医药市场的直营、招商、OTC、第三终端、电商全渠道推广网络。公司与国内众多大中型知名医药企业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研发和推广的品种涵盖了抗菌药物、消化系统类、心脑血管类等,部分合作产品已成功在国内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和销售。 经核查,王锋及健中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交易方案 (一) 转让标的 精华制药持有的金丝利药业股权。 (二) 出售方式 方式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出售给江苏健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交易双方各自履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乙方支付现金购买相应数量的标的公司股票。 方式二、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出售。 (三) 转让数量及价格 转让股数:2,965.5037万股 转让单价:不低于1.63元/股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093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审计净资产为20,568.76万元,评估净资产为24,151.79万元,评估增值3,583.03万元,增值率17.42%。 每股评估净资产为1.51元,最终交易价格不低于1.63元/股。 转让金额:4,800万元左右(不含交易费用) 方式一和方式二具体交易金额根据对手方实际交易资金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来具体确定和操作。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获得南通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完成资产评估备案手续。 五、 出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2022年11月、2023年1月与江苏健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签署的《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后续安排,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丝利药业股权。如本次交易在2024年度全部完成,根据测算,公司在2024年度将实现投资收益800多万元(未考虑税费,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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