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高能环境(603588):高能环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8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高能”), 荆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高能”),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新虹”),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金昌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荆门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珠海新虹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10月10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金昌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18,304.24万元,为荆门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32,310万元,为珠海新虹提供担保余额为13,236.3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珠海新虹提供担保存在反担保,其他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290,8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8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82,7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7.94%。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昌高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金昌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金昌高能股东均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荆门高能其他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24个月,公司拟为在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4月11日期间(具体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依据与珠海新虹签订主合同(全部授信业务合同)、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购买珠海新虹发行或承担付款义务的债券/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18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88,0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4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40,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金昌高能、荆门高能、珠海新虹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公司名称: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3G5CXX6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南侧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昌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昌高能55%的股权,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金昌高能约 39.67%的股权,亿金鑫国际贸易私人有限公司持有金昌高能约3.33%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金昌高能2%的股权。金昌高能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97TK74L 法定代表人:徐静 注册资本:14,27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街办迎春村办公室幢 成立时间:2019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荆门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40827185F 法定代表人:彭华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港大道北三村工业区北区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珠海新虹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一)金昌高能向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聘请第三方进行催收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股东是否担保:否。 (二)荆门高能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三)珠海新虹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4年10月10日,上述为综合授信、贷款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昌高能、荆门高能、珠海新虹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3.98%、67.42%、69.24%,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金昌高能股东、荆门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金昌高能股东为非上市公司及自然人,荆门高能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上述公司本次申请贷款分别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为珠海新虹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5,926,770票,反对7,615,238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13,299.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2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07,841.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62%;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8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8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82,7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7.94%;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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