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8:01:32 中财网
原标题:盾安环境: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邓晓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邓晓博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邓晓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邓晓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晓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邓晓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了董事长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邓晓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总裁李建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起止日期自推选之日起至新任董事长选举就任之日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方祥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方祥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方祥建先生简历
方祥建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4年 7月至 2016年 12月,历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筛选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质量控制部部长;2016年 12月至今,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21年 11月至今,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刘源张质量技术人才奖、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英才奖;担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中国消防协会专业委员、中国质量协会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节能协会绿色高效用能产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TC463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祥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持有格力电器(股票代码:000651)部分股份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方祥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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