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迈克生物(300463):担保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克生物”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防控风险,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会同步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额度和期限以公司指定的银行、经销商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优质经销商向兴业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迈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2、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42,664.1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8%;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5%,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64.1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2%;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3%,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7,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