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601226):华电重工: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2024-048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3,395,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95,7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395,7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审核意见。 2、2021年4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 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30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8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 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外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6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2,010,000股。 7、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3年2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8日完 成注销。 10、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出具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1、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3年11月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10日 完成注销。 13、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出具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一)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完成登记之日为2021年6月1日,自2024年6 月3日起,本次激励计划进入第二个解锁期。 (二)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6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3,395,7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5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95,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 1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395,700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如果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等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我们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 成情况进行了审查,结合公司及激励对象对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395,7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共计 15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395,7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395,7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2、公司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华电科 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附件 1、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科工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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