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0号楼8楼学术交流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旭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735,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8,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6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166,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51%。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166,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5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股东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30,008,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3.9738%;反对4,859,350股;弃权867,6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9,439,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3.7146%;反对4,859,350股;弃权867,625股。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30,078,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1698%;反对4,653,900股;弃权1,003,0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9,509,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3.9138%;反对4,653,900股;弃权1,003,025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杨明星律师、龚劲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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