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2672):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4-5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情况 (一)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1、执行董事:王碧安(董事长)、李向利、余帆 2、非执行董事:王石、刘晓轩、贾国荣 3、独立董事:李金惠、萧志雄、向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发展委员会:王碧安(主任委员)、王石、李金惠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萧志雄(主任委员)、王石、李金惠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凌(主任委员)、余帆、萧志雄 4、提名委员会:李金惠(主任委员)、王碧安、萧志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人员构成等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八届监事会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彭卓卓(监事会主席)、陈佩环 2、职工代表监事:刘彬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刘彬已经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裁:李向利 2、副总裁:宋占林、邓国颂 3、财务负责人:邓国颂(代行职责) 4、董事会秘书:乔伊威 5、内部审计负责人:魏兵 6、证券事务代表:林德生 乔伊威、林德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号东江环保大楼 10楼 联系电话:证券事务热线:0755-88242614;投资者关系热线:0755-8824261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晋永甫、独立董事郭素颐、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江萍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好任期届满,仍然担任公司纪律检查室主管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11日 附件:简历 王碧安,1973年 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省乳源县大布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大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乳源县委常委、援藏任西藏林芝县委副书记;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广东省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南雄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中共南雄市委书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东江环保党委书记、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会员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王碧安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碧安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向利,1981年 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师、经济师。曾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党群人事部总经理,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现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平远华企稀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现任东江环保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及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李向利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向利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帆,1979年 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及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政工师。曾任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党群人事部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国宏地下空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东江环保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东江环保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及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余帆未持有公司股份。余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石,1968年 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环保分院总工、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江环保副总裁。现任东江环保董事,广东省广晟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王石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任职之外,王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晓轩,1977年 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产业发展部经理 、副总经理,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转底炉事业部总经理兼湛江宝发赛迪总经理,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转底炉事业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湛江宝发赛迪总经理,现任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东江环保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刘晓轩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之外,刘晓轩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国荣,1970年 11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结算部经理、结算部经理兼稽核部经理、风险总监、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江苏苏豪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中层正职级),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事务部、招投标监督办公室)总经理,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总经理。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东江环保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贾国荣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之外,贾国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金惠,1965年 9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循环经济与城市矿产研究团队首席科学家,现任联合国环境署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循环经济分会主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委会主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研究成果城市循环经济共性技术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 1,2016),并于 2016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2021年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获联合国环境署奖励和表彰函各 2次、省部级科技奖励 20余项。担任循环经济英文期刊主编,环境工程学报(副主编),东江环保独立董事,兼任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金惠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金惠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萧志雄,1971年 3月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公会会员,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非执业会计师及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员。于 1994年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并于 2008年至 2018年 6月期间先后担任合伙人、毕马威中国房地产业主管合伙人及毕马威中国(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曾担任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荣万家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东江环保、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建业有限公司、微创脑科学有限公司及 China Gas Industry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之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萧志雄未持有公司股份。萧志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凌,女,1981年 5月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博士。2006年 7月至今在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任教,目前担任知识产权系主任。兼任东江环保、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向凌未持有公司股份。向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卓卓,1981月 8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 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软件学院(现为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审计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广东省审计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广东省国资委纪委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现任东江环保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及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彭卓卓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卓卓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佩环,女,1984年 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湖北省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广东省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助理主管,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主管、经营管理部主管、纪检审计部高级主管,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主管;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高级主管,东江环保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佩环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之外,陈佩环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彬,男,1979年 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力劲集团、研祥智能、劲嘉集团等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及审计工作,曾任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副部长(主持工作)、审计负责人,原公司生态环境服务事业部党总支委员、本部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彬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占林,1975年 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任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东江环保党委委员、副总裁,深圳市前海东江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宋占林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占林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国颂先生,1980年 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管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现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处、固体废物和声环境管理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江环保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总监,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现任东江环保党委委员、副总裁,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截止本公告日,邓国颂未持有公司股份。邓国颂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乔伊威,男,1989年 1月生,中共党员,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广晟矿产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主管,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主管、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心)助理主管、主管、资本运营部主管、高级主管。现任东江环保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务部部长,兼任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乔伊威未持有公司股份。乔伊威除在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兵,1982年 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红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 现任东江环保审计部部长。 截止目前,魏兵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德生,1993年 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已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联想集团会计管理培训生、东江环保证券事务主管,现任东江环保证券事务高级主管。 截止本公告日,林德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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