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5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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