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怀德南路 46号 101室”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深圳机场航站四路 1111号顺丰华南转运中心综合楼三层”。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变更2022年3月、9月回购股份方案和 2024年1月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79,291,153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减少79,291,153元,由4,895,202,373元减少至4,815,911,220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根据前述变更事项进行修订,并结合监管法规及公司提升股东回报的治理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中期分红相关条款。 此外,董事会同意对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进行修订。公司已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修订内容除包括本议案前述对《公司章程》修订以外,还包括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进行的修订以及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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