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83672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4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昌路22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延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567,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 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12,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5,567,8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为36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 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因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决定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5,567,8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阳、张涵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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