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21:11:15 中财网
原标题:太湖远大: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5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25%,可交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5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股东姓名 或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或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任职情况本次解限 售原因本次解除 限售登记 股票数量本次解 除限售 股数占 公司总 股本比 例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 票数量
1冯寅铖C41,3000.0811%0
2毛建伟C52,0000.1022%0
3陈家豪C23,0000.0452%0
4周玉梅C20,0000.0393%0
5何佳俊C20,0000.0393%0
6余燕春C20,0000.0393%0
7洪流C16,1000.0316%0
8陈德华C16,0000.0314%0
9何伟勤C15,0000.0295%0
10李顺利C15,0000.0295%0
11尚慧玲C15,0000.0295%0
    C15,000  
13刘惠新C15,0000.0295%0
14陈少龙C15,0000.0295%0
15朱敏C15,0000.0295%0
16张培荣C10,0000.0196%0
17何冬兴C10,0000.0196%0
18李军C10,0000.0196%0
19邹新民C10,0000.0196%0
20马成C10,0000.0196%0
21何宇芬C9,0000.0177%0
22童智峰C9,0000.0177%0
23周敏C8,0000.0157%0
24李学贵C8,0000.0157%0
25柳珏C8,0000.0157%0
26张庆旺C8,0000.0157%0
27姚晓威C8,0000.0157%0
28李俊C8,0000.0157%0
29江泽敏C5,0000.0098%0
30石凯凯C5,0000.0098%0
31柯勇C5,0000.0098%0
32陈佰明C5,0000.0098%0
33方舒超C5,0000.0098%0
34钟欢欢C5,0000.0098%0
35王胜男C5,0000.0098%0
36金强C5,0000.0098%0
37岳卫民C5,0000.0098%0
38郑珊珊C5,0000.0098%0
39陈和义C5,0000.0098%0
40于续阳C4,0000.0079%0
    C4,000  
42何光能C4,0000.0079%0
43陈亲亚C3,0000.0059%0
44唐学良C3,0000.0059%0
45谭志强C3,0000.0059%0
46陈邦彦C3,0000.0059%0
47宋飞C3,0000.0059%0
48杨耀C3,0000.0059%0
49莫吉兴C3,0000.0059%0
50岳卫国C3,0000.0059%0
合计520,4001.0225%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参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号—申报与审核》的规定进行自愿限售并出具自愿限售承诺如下:“1、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3年 6月 5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交所上市之日,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并于限售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的,本人可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票限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 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目前,上述自愿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符合有关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且不存在违背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形。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3,795,00027.10%
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1、高管股份19,645,60038.60%
 2、个人或基金13,953,50027.42%
 3、其他法人3,501,9006.88%
 4、限制性股票00.00%
 5、其他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7,101,00072.90%
总股本50,896,000100.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限售申请书》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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