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83375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480,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64,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一、 《关于提名李程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程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二、《关于提名王文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王文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三、《关于提名姚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刘月娥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姚瑛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傅怡堃、黄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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