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五洲新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7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7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40,298,50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39,999,993.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776,509.43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31,223,484.37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年 7月 20日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协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0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2200万件 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确定性更强的“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续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2200万件 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已变更,募集资金已转存至公司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表格 3、4项)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资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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