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000958):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时间:2024年10月19日 00:00:36 中财网
原标题:电投产融: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本指引第六条所
列主体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慎判断,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特此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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